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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谁定

居间合同谁定

居间合同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1、“居间合同的本质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揭示可能的合同订立机会或者作为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提供者,而委托人则需为此支付相应的报酬。”换言之,居间...

居间合同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1、“居间合同的本质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揭示可能的合同订立机会或者作为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提供者,而委托人则需为此支付相应的报酬。”换言之,居间行为的核心定义是居间人作为中间角色,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向委托人通报潜在的合同签订机遇或者促成双方建立联系,以便于达成交易。

2、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法律对居间合同没有规定,只对中介合同有规定。

3、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

4、法律分析:合法。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原来法律规定的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

5、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并获取相应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提供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而接受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则为委托人。居间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同于一般的委托合同或其他合同类型。

6、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在这个合同关系中,中介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需要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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